氨氮的測定水楊酸分光光度法適用范圍
1、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測定水中氨氮的水楊酸分光光度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地下水、地表水、生活污水和工業(yè)廢水中氨氮的測定。
當取樣體積為8.0 ml,使用10 mm比色皿時,檢出限為0.01 mg/L,測定下限為0.04 mg/L,測定上限為1.0 mg/L(均以N計)。
當取樣體積為8.0 ml,使用30 mm比色皿時,檢出限為0.004 mg/L,測定下限為0.016 mg/L,測定上限為0.25 mg/L(均以N計)。
2、方法原理
在堿性介質(pH = 11.7)和亞硝基鐵氰化鈉存在下,水中的氨、銨離子與水楊酸鹽和次氯酸離子反應生成藍色化合物,在697 nm處用分光光度計測量吸光度。
3、干擾及消除
本方法用于水樣分析時可能遇到的干擾物質及限量。
苯胺和乙醇胺產生的嚴重干擾不多見,干擾通常由伯胺產生。氯胺、過高的酸度、堿度以及含有使次氯酸根離還原的物質時也會產生干擾。
如果水樣的顏色過深、含鹽量過多,酒石酸鉀鹽對水樣中的金屬離子掩蔽能力不夠,或水樣中存在高濃度的鈣、鎂和氯化物時,需要預蒸餾。